分公司发生亏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吗

2024-09-02 02:00
admin

一、分公司发生亏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不能和总公司分并的,分公司发生亏损后,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 的民事责任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有哪些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不能合并,分公司出现亏损,分公司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