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后人员怎么处置

2024-09-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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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之间相互并购的情形时有发生,以求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而在此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对原有员工进行分配的问题,那么,公司并购人员怎么处置呢?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并购后人员怎么处置

公司并购后,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的,员工的工作将不受影响,但如果因为并购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并购后未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怎样处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公司并购后未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公司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的并购行为并非一定会导致员工劳动合同被解除,如果对员工劳动合同无影响的,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果致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金。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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