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谁承担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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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谁承担

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公司申请注销或者工商管理门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之前,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所以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需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遇到公司经营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及时、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而不必在事务当急时有四处寻觅律师的困惑与忙碌。

2、律师与企业长时间接触,有利于律师充分、全面了解企业的状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

3、律师与企业长期合作,能够使双方相互了解,在工作中实现相互配合,更有利于高效处理问题。

4、长期、稳定、密切的法律服务能够激发律师的责任心,视企业为自己的一个生存后盾,愿意全力以赴给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企业客户若知晓企业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客观上能增强企业的声誉、信誉,同时使客户在履约时会有所顾虑,不会轻易违约或者触犯法律。

三、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不同意解散如何解决?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不同意解散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议,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超过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的,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2)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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