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后哪些不能担任公司股东

2024-08-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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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注册后哪些不能担任公司股东

1、公司注册后不能担任公司股东的人有,党政机关的干部、现役军人、公务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如实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哪些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这里,特别提出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令人关注,留下很多出资方式的空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等作价出资。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这类出资的形式不能体现价值的体现,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市场的实体需要资金、知识产权、土地使用证等实物来进行相关的出资认可的。而个人信誉、自然人姓名、商誉等无形的价值资产我国在公司的认缴股权等相关事宜是不予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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