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不出注销决议法人咋办?
股东会不出注销决议法人需要召集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份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符合上述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该股东会决议即生效。
所以,公司关于注销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只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这一个股东不签字不影响此注销公司的决议生效。反之,则无效。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会决议可以撤销吗
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同样,若董事会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
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符合上述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该股东会决议即生效。
三、有股东退股要怎么清算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直接撤资的,如果股东想退股,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者解散公司进行清算等等方式加以实现。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是不需要通过清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可知,公司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以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等情况下解散公司,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