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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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独立法人资格是指具有自己的资产、独立参与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主体。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二、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的要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不限于经济组织!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法人不具备自然人所享有的如人格权等一系列专属于人身的权利。

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与非法人企业的区别

法人企业: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从权限上来看:

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和地位、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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