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设立人的责任有哪些

2024-05-26 02:00
admin

一、法人设立人的责任有哪些

1、法人设立人的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各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二、依法成立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依法成立法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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