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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2024-04-23 02:00
admin

一、公诉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1、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作出决定。批准逮捕一个刑事诉讼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哪些情况下批捕应当讯问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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