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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诉权怎么办

2024-08-08 02:00
admin

公诉件被害人没有诉权怎么办

有需要可以抗诉。被害人在一审未生效时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在生效之后不再称做抗诉,而是申诉。申诉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

然而,当前由于法律制度设置不够完善,司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未能彻底转变,权利告知、意见听取等工作没有做到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度低,甚至导致其陈述权、知情权申请回避、抗诉请求权等均无法有效行使,不了解裁判结果的形成经过,有的压根儿不知道裁判结果。在此情况下,法院作出的裁判则难以令他们完全信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公信,还会浪费司法资源。如果被害人在法院裁判后才介入诉讼,其提出的异议一旦成立,那么之前开展的部分甚至所有诉讼活动将变得无效,需重新进行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申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就算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自己是没有诉权,依然是可以关注案件,同时不用担心成为了公诉案件后被害人就有机会可以逃脱它。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诉权但是不知道在这时候该怎么样做或是之后如何维权,可以找在线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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