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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受到不公平判罚怎么办

2024-08-21 02:00
admin

公诉件受到不公平判罚怎么办

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者自诉案件的原告人,一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的,可以上诉,打二审官司。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没有“原告人”一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如果案件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面对法院对公诉案件判罚不满意,认为判罚存在偏差的话,案件中的受害者应该要第一时间就跟自己的律师好好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做。如果您在公诉案件受到不公平判罚觉得不合理,要去维权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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