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致人损害如何维权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公务员致人损害如何维权

1、公务员致人损害,如果是公务员因违法行使职权时致使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方式维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公务员执行公务应回避些情形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三、公务员回避的程序

1、自行回避: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

2、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3、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4、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