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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席大法官可以是院长吗

    法官等级晋升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岗位法官可以特别选升。,对于解释宪法与统一解释法令案件,大法官以会议方式合议审理;对于政党违宪解散案件,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合议审理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当了法官还可以做律师吗

    最后,法官必须依靠案件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作出合理判决。,定罪是前提,在一种罪名下选择适当的量刑幅度一般需要依靠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环节要求法官不偏不倚地作出合理的判决。,关于律师、法官等等职业的要求不是很了解想要弄清楚,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 省级法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哪些

    法官违法办案将面临哪些处罚伪造诉讼、执行文书,或者故意违背合议庭决议、审判委员会决定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送达诉讼、执行文书故意不依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可以是法官吗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是不可以是法官,《法官法》并没有正面描述,而是说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官培训应注重哪些

    法官每年接受续职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个月。,特别注意要留清楚可以联系到的准确电话号码(包括区号)和通讯地址,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培训应注重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 律师是否可以担任法官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成为法官后,就不可以再兼任律师了。,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 法官调出所任职法院会被免除其职务吗

    法官调出所任职法院会被免除其职务吗, 法官调出所任职法院会被免除其职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调出所任职法院时会被免除其职务的。,(草案第十一条)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调出所任职法院时会被免除其职务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省级法官学院承担什么培训

    必要时,国家法官学院可委托其分院承担以上培训任务。,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法官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统一规划、组织各类法官培训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和审定工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官培训可以是分段培训吗

    法官每年接受续职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个月。,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老法官可以担任法官培训兼职教师吗

    从事法官培训工作的专职教师一般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并具有相应的法官资格和审判工作经验。,法官如何考核从目前现状看,不强化管理手段,包括加强绩效考核,法院将难以有效运行,司法公信力也无从提升,权衡利弊,目前实施审判绩效考核有一定现实必要性,但应当注意改进考核方法,实现业绩考核的“相对合理”。,此类考核方法在操作上,将审判责任的完成情况与补贴奖惩直接挂钩,再以记分乃至直接记奖惩金额的方式,兑现业绩评价。

  • 法官能否兼任监察机关的职务

    综合以上条例,可以看出劳动者能不能兼职,主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若有约定,那劳动者不能在下班后去其它公司做兼职,反之则可以自由灵活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国家法官学院是什么

    根据需要和条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设立地(市)级法官培训机构。,必要时,国家法官学院可委托其分院承担以上培训任务。,目前,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广泛而深刻的合作关系;在对外交流方面,学院与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蒙古国等国开展了广泛的司法培训合作项目,主要形式有:外派参训法官与学员;培训蒙古国法官;合作举办培训班;邀请国外法官和专家前来授课和参加国际研讨会等等。

  • 法官可以当大学老师吗

    目前我国无具体法律规定禁止法官当大学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七条 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官因公致残的相关待遇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最高80万年薪招聘公务员,公务员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工资待遇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 事业单位待遇不公平怎么办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7、死亡待遇制度,包括丧葬费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现属离退科业务范围)。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仲裁员独任处理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的关系仲裁庭是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仲裁员独任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形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撤职处分有哪些内容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

  • 公务员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能否辞职

    在这5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一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务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不得辞职。

  • 公职人员非法所得如何处罚

    公职人员非法所得如何处罚, 一、公职人员非法所得如何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都要立案追诉。,公职人员犯了罪,自然要和普通公民一样接受法律的处罚。,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帮助,请到进行法律咨询。

  • 公务员严重警告适用情形

    公务员严重警告适用情形, 一、公务员严重警告适用情形对公务员严重警告的,一般是适用相对比较轻的违纪违法行为,违纪后果比较小,如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等。,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公务员严重警告的,一般是适用相对比较轻的违纪违法行为,违纪后果比较小,如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公务员致人损害怎么维权

    公务员致人损害怎么维权, 公务员致人损害怎么维权这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公务员因违法行使职权时致使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或者存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其他规定情形时,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以上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员致人损害怎么维权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受行政处罚后多长时间能提拨

    二、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 干部参与赌博会被如何处分

    (二)纪检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不需要以公安机关对被审查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第三十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二、参与赌博怎么处罚一般来说,是要治安处罚,严重的才会构成犯罪。

  • 受行政警告处分会受到哪些影响

    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以上就是小编对“受行政警告处分会受到哪些影响”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在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 一般党员失职失责如何处理

    (2)在认定违法时,如果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违反了该规定,亦属于职务违法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再次,失职渎职行为人(含监督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支配可能性。

  • 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

    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哪些(一)倡导努力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二)宣传上下功夫,提高监管效率;(三)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四)倡导严格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五)崇尚团结携手,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六)倡导行业自律,提高抗腐蚀能力。,二、如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一)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建立良好监督机制。,除此之外,边防派出所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确保少走弯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 公务员免于刑事责任几年后能提拔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 公职人员掩盖违法执法如何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