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怎么办理

2024-06-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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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怎么办理

1、放弃继承权公证要根据下列方式办理:

(1)由继承人携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符合规定的进行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是否可以委托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1、继承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属于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割前作出。

2、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293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以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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