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2024-07-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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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之间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1、夫妻之间财产公证有法律效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之间财产如何公证

1、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3、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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