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过的医嘱是否能够变更或者撤销

2024-07-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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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的遗嘱变更或者是否为撤销

1、经过公证的遗嘱能变更或者是撤销。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理;有遗赠扶养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如何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

2、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原公证遗嘱即可。

4、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属于法定订立遗嘱的形式之一,但若是说遗嘱公证的话,则一般是在订立遗嘱之后再办理公证手续。从本质上来讲,这与公证遗嘱并不一样。在所有的遗嘱中,公证遗嘱是证据力比较强的一种,通常以公证的方式而设立。不似其他遗嘱,要么是自书、要么是口述、要么是录音。而在订立之后,是否办理公证手续,并不会成为该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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