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公证后法院能否分割

2024-08-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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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财产公证后法院能否分割

1、家庭财产公证后,法院一般会按照财产公证的有效约定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由此可见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对于婚内财产所作出的合法约定,所以法律自然保护经过公证后的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在诉讼,法院一般会按照婚内财产协议的有效约定进行分割。

二、婚内家庭财产分割公证要求

1、财产分割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

2、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可以对婚内共同财产及婚前个人财产分别作约定,可以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或按份共有,同时应当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有所约定;

3、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双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若将协议进行公证,应对财产凭证妥善保管,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有关财产凭证到公证机关办理。若未进行公证,该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该协议也可以是附条件的约定,双方可约定当条件实现时原共同财产按某种形式分割。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家庭财产公证后,法院一般会按照财产公证的有效约定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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