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是否可以公证强制执行

2024-08-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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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物权是否可以公证强制执行

如果债权债务文书以给付物权为内容,并且载明债务人意接受强制执行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230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债权文书以给付物权为内容,并且债务愿意强制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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