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能从事律师吗

2024-05-1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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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公证员

公证员专业职务是为了完善公证制度,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实现公证队伍的专业化,保证公证质量,而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公证专业职务是国家专业职务系列的组成部分,是职称改革的重要成果。1988年2月22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下发了《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全国公证处开始正式评定公证员专业职务。

担任各级公证员职务的公证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带头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遵守职业道德,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工作。

二、公证员能从事律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公证员应当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成为公证员的条件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大致包括一般条件、特殊条件、禁止条件三方面。

一般条件方面,公证法第t18条规定了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这些条件包括国籍条件、年龄条件、品行条件、专业条件、经历条件等。

公证法还规定了公证员的考核任职制度,以作为公证员基本准人制度的补充,此为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公证法第19条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也可以担任公证员。

为规范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的作用,司法部制定了《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共计五章22条,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公证员考核任职,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于符合公证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合格,可以任命为公证员,在公证机构专职从事公证业务。考核任职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和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员缺员问题,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公证员队伍,提高公证人员的整体素质。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依法、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满足急需的原则。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采用按年度集中考核任命的方式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的9月统一受理考核任职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报请司法部审查、任命。同时,公证法第20条规定了公证员任职的禁止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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