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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同胞或侨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 婚前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现实中还存在这样一类现象,例如某男在婚前有自己的财产,并且还有一些债务,为了躲避债务,他便将婚前财产公证为未婚妻所有,在双方结婚后,该男子被追债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因为自己原有的财产已经属于妻子,便不能被强制执行,这无疑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婚前财产公证因无年限限制,因此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如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将房屋等财产公证为男方所有,而十几年后,双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这时发生婚变,男方抛弃了女方和孩子,而女方在婚前公证时一无所有,那么她和孩子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

  • 立遗嘱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慎重一点的话最好委托律师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起草,完全没有必要花钱去做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夫妻婚内财产公证还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律师进行探讨。

  • 在外地可以办理公证吗

    一、类型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2、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5、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 老人不会写字用代书人的形式写了遗嘱没有录音没有公证请问生效吗

    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自写遗嘱未公证,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其它子女答字吗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 婚前债务需要进行公证吗

    如何做婚前财产公证(一)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选择快递的方式来收取公证书。

  • 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 公证员能从事律师吗

    公证员考核任职,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于符合公证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考核合格,可以任命为公证员,在公证机构专职从事公证业务。,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应当遵循严格依法、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满足急需的原则。,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农村房父母转让给子女公证的手续

    农村房父母转让给子女公证的手续, 一、农村房父母转让给子女公证的手续 农村住房办理过户,不需要做公证,需要受让人是住房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才有资格享有,需要经过全村公示以及资质审核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 房屋做完公证后,法院是否可以查封

    二、法院、公证处、房管局三者之间并没有实现联网,并不知道该房产的权属已经被公证,当原产权人出现其他纠纷被查封名下资产时,法院会依法查封。,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房产能否异地办理公证

    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在完成买、卖房屋的各项程序和手续,这中间您也许会遇到或多或少的法律问题,这时就需要需要您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而在这之前,房产公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房产公证是一种有效地法律行为。,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遗嘱继承公证其一继承人不签定怎办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强制执行公证是有法院执行吗

    3、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在执行证书中予以扣除。,案件执行完毕后,由人民法院在十五日内将公证卷宗附结案通知退回公证机关。

  • 强制执行公证可诉性是如何的

    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欠条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可以吗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执行公证

    为限制被执行人任意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实务中,我们应首先将上述法律文书送达给工商登记机关,其次是给被执行股权的公司或企业,最后才是被执行人。,当必须对被冻结的股权采取进一步措施时,需要制定处置方案,尤其是做好财务准备。,当然,若申请执行人自己是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就无须交付价款。

  •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 强制执行公证的管辖法院

    2012年8月15日,重庆市江津区公证处对该还款协议出具公证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地域管辖除了法定,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既然《民事诉讼法》总则不能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应该看能否在执行程序编找到解决问题的依据。

  • 强制执行公证的作用及特征是什么

    在赋予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后,相关的司法机关就免除了事实调查确定的阶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首先,公证强制制度中以非诉讼的方式预先赋予了民事与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正常交易以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以及执行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有权直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债权人就不用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简化了司法程序,更节省了当事人的物力和人力。,其次,公证强制执行制度只能是债权文书,对于没有债款偿还或者物品托付的民事经济协议是不能被赋予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的。

  • 强制执行公证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相关知识:强制执行公证的优势 1、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免去一审二审程序,节约时间。,否则,如果要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送达已经跑路的或者故意不接收文书的被告(现在不少被告都采用这种手段),光两审程序中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和判决书,就要至少八个月。,现在人们流动性很大,往往又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经常居住地在哪里,很容易出现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经常费时又费力。

  • 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

    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二、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 公证处出貝强制执行书时效是怎样的

    执行时效又称为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请求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再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前,债权人除不能用仲裁、调解、起诉等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外,也完全可以要去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人已履行的,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就应该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类时效中断事由可作为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时效中断事由。,(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可作为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 融资租赁强制执行公证效力问题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出租人是否可以同时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以及收回租赁物,在实践中存在争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此作出了回答,即出租人只能在收回全部租金和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中选择其一,原因在于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合同利益即为租金,如果可以同时收回租金又取得租赁物,显然利益失衡。

  • 当前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公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提高办证质量、减少纠纷,公证机构通常会通过采用拍照、多人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详细询问身份信息等途径使错证发生率减少到最小程度。,2、关于依据民间抵押借款合同出具执行证书存在的问题 首先,该执行证书的出具一般以当事人日前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过赋予抵押借款合同以强制执行效力且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债务为前置条件。,这一点上,作为公证机构,只能在办理公证时尽到提醒、告知义务,而不能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资金结算,倘若当事人是通过现金进行交割,那么日后会因会缺少相关证据,而使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

  • 借款合同公证强制执行

    当借款期满,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 可以单方面办理公证强制执行吗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公证机构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的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按强制执行的承诺。,对事实清楚,证件充分,符合上述条件的债权文书,公证机构应当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即出具公证书。

  • 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以及范围是什么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应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公证具有作为证据效力,主要表现为它是一种可供法院直接采证的证据。,根据实践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主要有:(一)、各种借据欠条、欠单。,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