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房产公证给一方是否有效

2024-03-07 22:44
admin

一、不离婚房产公证给一方是否有效

1、不离婚房产公证给一方有效。

2、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将房屋公证给一方,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1、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经公证机关合法的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只要双方的离婚财产公证是合法自愿的,那么此离婚财产公证就是有效的,并且还是对协议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2、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不离婚房产公证给一方有效。房产公证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的原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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