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阶段以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合法吗

2024-03-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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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段以绩效考核不合格辞退员工合法吗

合法,在法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自行设定绩效考核标准,试用期阶段绩效考核不合格说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是可以辞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选择单方面辞退是违法的: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公司违法辞退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被公司违法辞退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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