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包含绩效吗

2024-05-15 02:00
admin

一、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包含绩效吗?

加班工资基数是指计算加班费的基础工资,一般不包括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工资:指员工基本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工资。

固定津贴:如职务津贴、技术津贴、夜班津贴等。

固定奖金:如年终奖金等。

其他固定性收入: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加班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 + 固定津贴 + 固定奖金 + 其他固定性收入

绩效工资不属于固定性收入,因此一般不包括在加班工资基数中。但是如果公司规定绩效工资可以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那么绩效工资也可以被纳入加班工资基数中。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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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六不休息违反劳动法吗?

周六不休息不违反劳动法。

法定的是单休不是双休。满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就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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