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广告到期继续使用侵权吗

2024-03-07 22:44
admin

一、门头广告到期继续使用侵权吗

1、侵权,门头广告的使用权属于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一旦合同期满或到期,广告业主可能需要获得广告发布者的许可或与广告发布者重新谈判合同条款以继续使用门头广告。如果未经许可或合同约定,继续使用门头广告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侵犯了广告发布者的权利。

2、侵权行为的后果可能包括经济赔偿和法律诉讼

3、因此,为了避免侵权行为,您应该仔细阅读和遵守门头广告合同条款,并在合同期满或到期后与广告发布者进行合法的许可或合同谈判,以确保您的使用行为合法合规。如果您对门头广告到期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存在疑问,请咨询合格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法律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二、门头广告属于什么部门管

门头广告通常属于城市规划或市政部门的管理范畴。这些部门通常负责城市建筑、市容市貌以及广告牌和标识的管理。门头广告是一种城市建筑的外部标识,通常位于商业街区、购物中心、餐饮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建筑外墙、门头或窗户上,用于宣传店铺、品牌或产品。

门头广告的管理通常涉及广告的规模、形式、位置、内容和安装方式等,以确保其对城市的外观和环境没有不良影响,并符合当地的规划法规和政策。具体的管理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城市规划、市政或市容管理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一般超市门头商标名字侵权要赔偿多少钱

1、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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