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同
乙方(代理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节目制作播出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频道及栏目选择:甲方乙方
广告客户广告内容
广告段位预播时间年月广告长度秒
广告费
(播出费)年月至年月,合计:元
其中节假日加价%,合计:元
共计:元(小写),大写:
付款日期
付款方式
备注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广告播出所需证明文件、广告词、播出带交给乙方,以保证按约定播出。对于不符合广告法的广告内容,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动。
四、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交付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播甲方的节目、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如遇**电视台调整栏目价格或栏目时间,按调整后的价格和时间执行若因国家或**电视台有关政策出台造成停播和调整播出时间的行为属不可抗力。
五、甲方应确保节目内容真实可靠,不得侵害他方权益,播出后若出现与节目内容有关的诉讼投诉,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未按照《广告法》规定审核甲方相关证明材料的,乙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