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吗

2024-07-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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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转股可以作为股东出资吗

1、债转股可以作为股东出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转股权就是指债权人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行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债转股的出资方式,也没有禁止这种出资方式。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债权转股权这一出资行为是认可的。不过,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后,未依法在工商管理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仅产生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后果,而不影响债权转股权的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什么是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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