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2024-05-1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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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光船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

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船舶检验、船舶的保养维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险、合同解除时间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交船的义务。光船租赁合同下,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约定的船舶以及船舶证书。出租人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船舶还应当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的权利担保务。出租人必须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依合同占有和使用船舶。如果因船舶所有权议或者出租人所负债务致使船舶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响,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义务。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如果违反此义务并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承租人照料船舶的义务。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保险方式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用。如果因承租人对船舶占有、使用和营运的原因使出租人的利益受到影响或者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不得转租的义务。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将船舶进行转租。

3、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连续超过7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是,船舶发生灭失或者失踪的,租金应当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其最后消息之日起停止支付。如果租金已经预付,应按照比例退还。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过其自己雇佣的船长、船员直接控制船舶。

综上所诉,我们可知,光船租赁合同是众多租赁合同的一种,主要是针对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当然,小编还是要再次提醒一下,光船租赁合同的签订并不仅仅是代表形式上的重视,更是对双方权利的重视。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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