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海难船员死亡,船主要赔偿吗

2024-05-0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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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海难船员死亡,船主要赔偿吗

在实际中,一般船东出海都会购买保险,等到发生海难,有损失的话,就会需要按照死亡赔偿数额计算,保险公司首先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老板赔偿。

找船舶保险公司索赔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需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果你的船在国外,还需要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保险承保的损失。

航行途中没有通讯设备的内河船舶需要在到达第一港后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

2、提供报案材料。报案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的基本项目有:保险单、出险地点、出险水域或方位、出现简单经过、估计损失金额以及报案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在报案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证书并尽快提供给保险人,其中包括:船舶证书、检验报告、修理记录、船员证书、气象证明以及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电报日志、船上往来电报、货物配载图。

3、双方协商赔偿。在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后,保险人会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检验或修船事宜。当被保险船舶受损并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对受损船的修理进行招标接受最有利的报价。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或费用,被保险人还要将必要的证件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具体补偿标准为:40岁及以下船员因工死亡,按照该船员84个月在船工资收入标准获得补偿;40岁以上,按照60个月在船工资收入标准获得补偿。计算补偿金额时,在船工资月收入以1.5万元为上限、7000元为下限基数计算。

船员在船因工死亡,除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得到补偿外,船东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给予船员近亲属一次性死亡补偿。计算方法如下:四十岁及以下船员因工死亡,按照该船员八十四个月在船工资收入标准获得补偿;四十岁以上,按照六十个月在船工资收入标准获得补偿。

注:计算补偿金额时,在船工资月收入大于或等于一万五千元元的,以一万五千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小于或等于七千元元的,以七千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大于七千元小于一万五千元的以实际收入计算。年龄:指船员遭遇意外伤亡时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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