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要还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是否要还

1、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要还。在恋爱期间借款,二者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权要求债务人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恋爱中赠送的财产是否要退还

1、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赠与贵重物品,一方要求返还时需酌情处理。

2、赠与方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

3、若女方借婚约之机从男方处获取财物,则是一种无效的行为。

4、女方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收受男方财物,致使男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话,也可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不当得利。

男女之间建立的婚前同居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因此,要是在这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对外借款的话,此时的债务虽然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却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别对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