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如何解决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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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如何解决

1、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如果还未清算完毕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更正错误或者由合伙人协商分配的办法;如果属于清算人的清算错误,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清算人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一百零一条,清算人执行算事务,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破产清算时的剩余资产如何分配

1、确定分配方案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议讨论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拥有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其数据;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2、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均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通过,便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全体债权人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还应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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