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怎么处理

2024-03-07 22:43
admin

一、要式合同怎么处理

1、当事人成立要式合同,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纠纷哪个部门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关行政领导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是下达国家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它们一般比较熟悉本系统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业务等情况。

仲裁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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