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合同保全制度的含义以及特征

2024-04-26 02:00
admin

概述合同保全度的含义

合同保全度从本质上讲合同保全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合同的保全指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或不当减少,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法律赋予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债权人物权法6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法律行为的制度,叫债权人撤销权。具体而言,我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确立了由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合同保全制度,填补了以前立法上的一项空白。

概述合同保全制度的特征

第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所谓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如果合同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合同保全制度的含义以及特征,供大家参考。合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债权人保护,它为合同责任的实行提供了物质基础,为将来的强制物权法4好了准备。我们网站也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如果您有需要,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物权法8》《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