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如何的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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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合同抗辩权规定是如何的

1、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均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具有先履行抗辩权;

(3)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具有后履行抗辩权。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1、自始履行不能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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