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2024-03-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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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履行抗辩权义是如何规定的

1、先履行抗辩权定义的规定如下: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表示不履行或者其不按照约定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合同履行的时间如何确定

1、合同履行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当事人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合同目的来予以确定。若依然不能确定的,可以随时履行。

2、合同生效,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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