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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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履行抗辩权生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先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单务合同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发生先履行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是否需要明示

1、当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对方。

(1)因为不通知对方,不会因为末通知而给对方造成危害。

(2)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表现,是届期不履行债务,此时应推定在先履行的一方了解另一方是在行使自己的对抗权利。

(3)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未通知另一方并不构成合同责任。

(4)这不同于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5)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依照合同或法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通知对方,使对方有一举证的机会或能及时采取减损措施。

(6)对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者来说,负有后履行的义务,对方负有先履行的义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应当通知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一履行义务而要求另一方履行,后者应当将拒绝的意思明确通知对方。

(7)当然,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也可以主动通知对方,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

2、当负有一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履行有重大瑕疵时,或只履行一部分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通知对方,给对方举证、解释、改正的机会,防止损失的扩大。

(1)因为,在先履行的一方,有时可能不了解自己履行的效果。

(2)比如,合同约定甲方1月2日发货,乙方3月1日付款。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他可以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付款,同时通知对方,对方可以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及行使可使后履行一方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1)但这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3)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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