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应满足什么要件

2024-06-20 02:00
admin

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满足什么要件

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

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

不安履行抗辩权行使后,可能有两种情况:

1、恢复履行,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后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合同应恢复履行。

2、解除合同在先履行债务一方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后,经过一段合理期限,对方未能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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