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4-08-0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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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与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请求权和抗辩权对比区别是:

1、概念不同

(1)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其作用在于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其典型形式有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人检索抗辩权等。

(2)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进行。债权为典型的请求权。

2、作用不同

(1)请求权的权利人不能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必须通过义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实现其权利。请求权是联系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纽带。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与程序法上的请求权联系在一起。

(2)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因此必须有他人的请求,才有行使抗辩权的可能,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抗辩权与请求权居于对立地位。但有抗辩权时,并非请求权不存在或者没有根据。

一、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

二、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

三、请求权的特征:

1.权利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

2.权利作用体现为请求,而不是支配;

3.权利效力上不具有排他性。例如同一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不相容的请求权,例如二重买卖;

4.权利效力上具有平等性。

四、抗辩权的特征:

1.主要针对请求权;

2.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从而可以拒绝履行务;

3.并非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并非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与形成权不同)。

五、抗辩权可以分为:

1.一时性的抗辩权。即效力在于暂时地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亦称延期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2.永久性的抗辩权。所谓永久性的抗辩权是指永久性阻止请求权效力发生的抗辩权。最典型的永久性抗辩权为时效抗辩权。另外在民法理论上,没有法律原因而承担的债务也会产生永久的抗辩权;债权人过侵权行为而取得债权的,债务人能取得永久的抗辩权。

综上所述,抗辩权与请求权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利,抗辩权主要针对请求权,而请求权在平时生活中的体现主要是债权问题。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但是需要注意,即使如此,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是债权属于请求权。如有其他更多疑问,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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