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的抗辩
  • 债权无效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疑问,欢迎您随时咨询的专业律师。

  • 无抗辩权的债权是什么意思

    故债务人对于债权之让与,虽不得拒绝。,债务人仍保有“在让与时对原债权人设定的一切抗辩”。,我国《民法典》也在第55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请求权和抗辩权关系是对立的吗

    3、从一定意义上讲,两者是相对的,但是把他们当做主从关系就欠妥当了。,合同签订后两天,甲又将房屋以23万元价格卖给丙,并办理变更登记。,因此当丙通过登记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乙虽然签订合同在先,也只能根据买卖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民法典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从上面可以得到关于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这样大家就明白了如没有欠条,合同,欠缺不还该如何处理。

  • 合同履行中三大抗辩权定义及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如需了解更多与合同履行中三大抗辩权定义及条件相关法律知识,请到向咨询。

  • 欺诈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在第129条还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

  • 抗辩权和形成权的区别有哪些

    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一时抗辩权如何判定,还有什么类型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 抗辩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 先予履行抗辩权如何适用

    2、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要互负债务。,这类双务合同按照其性质,双方应同时履行其债务,但因当事人作了特殊约定,而产生了先后履行顺序。,在司法体制中,一切都讲求证据,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任何交易过程中都应该有意识地保留相关票据以防万一。

  • 先诉抗辩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德国、旧中国民法典对此无规定,而法国、日该等民法则有。,日该民法典第455条规定了一项附随义务,即保证人必须证明主债务人有资力并且容易执行。

  • 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综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三点,必须全部满足三点条件时,方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同时,我们要正确区分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所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团队。

  • 法定三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民法上的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与抗辩权具有不同的法律内涵:前者有时泛指所有的防御主张,有时却特指对请求权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所提出的异议,即事实抗辩;后者以请求权为产生和行使的前提,以对抗请求权为目标,常以“拒绝给付”为表征。,诉讼中,事实抗辩无需当事人主张,法官可以主动援引。,而抗辩权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法官不可主动援引。

  • 后抗辩权的适用情况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合同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 同时履行行抗辩权适用之构成要件

    能够主张同时履行抗辩者,必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即使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根据我国新民法典规定,我国并未区分两种责任竞合,对于质量不符合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由买受人选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以及损害赔偿,可见在瑕疵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情况下,违约方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受损方不解除合同的话,可视为原合同义务之延长与变形,当然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 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

    看了上面关于抗辩权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抗辩权的法律知识已经足够了解,但是法律之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在生活当中,事件往往不是我们想象得这么简单,如果您遇见了相关问题,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是,无论是哪种抗辩权,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的。,如果您还想了解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狭义的抗辩权有什么,分哪些类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给抗辩权下了很好的定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4]在对方提出履行要求也即请求权主张时,抗辩权人即可直接援引实体抗辩予以对抗,不用等到诉讼或仲裁程序启动后再行主张。,一般认为,是否需要主张乃抗辩权与其他实体抗辩的区别。

  • 法院主动适用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如甲乙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某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现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至。,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进行在线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抗辩权种类分为哪几类

    债务人这些抗辩事实,通常并不要求在债权让与时已经发生,只要债权让与时在债权关系的内容中该抗辩的法律原因已经发生,或者说只要抗辩事由发生的基础在通知时存在,即为已足。,但在《德国民法典》中,对此抗辩权利有一个限制的例外。,”其二,如《德国民法典》第407条第2款规定的,在债务人知悉让与之前,债务人如被原债权人起诉,而在债务人于起诉时已经知悉让与的情形,其可以通过这种让与进行辩护,使诉讼归于消灭。

  • 先诉性抗辩权可以在诉前放弃吗

    先诉抗辩权,在法律实务中更倾向于视为先履行抗辩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可使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优先保护,在执行时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部分才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放弃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时,不能通过先诉抗辩权要求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此时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债务。,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有哪些

    比如,双方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方未交货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 民法的四大权利抗辩权的使用

    永久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永久拒绝履行的权利,如因诉讼时效完成而拒绝履行债务。,一时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暂时拒绝履行的权利。,③不安抗辩权——参见民法典68、69条 3、诉讼时效已超过的抗辩权裸体债权、自然债 民法典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含义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大陆民法学者中有人认为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例如,主张债权已经(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消灭的抗辩。,(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 在具体案例中后履行抗辩权的运用

    其特征是同—合同双方当事人正负对待给付义务,履行行为具有关联性。,本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供方同样享有顺序利益,即由合同生效到需方支付价款这段时间之内利用时间差去准备资源。,《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详细内容,规定先给付义务人负上述举证义务,可防止其滥用不安抗辩权,借口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 民法典抗辩权的限制是什么

    民法典抗辩权的限制是什么, 一、民法典抗辩权的限制是什么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民法典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

    二、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原因1、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由于形成权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权利,所以形成权人行使权利的目的既可以是为自己谋取权益,也可以是为自己免除或设定义务,在相应的法律关系当中既可能是权利人,也可能是义务人,呈现多重性的特点。,因为形成权多以除斥期间作为行使的期限,这个期限不仅是不能产生中止、中断、延长法律效果的不变期间,而且在该期间内如果当事人不行使形成权,则丧失形成权,在实体上即不能再享有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