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的终止
  •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哪些方面有所不同

    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终止原因:(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终止协议书的格式怎样的

    可以是“合同”、“协议”、“确认函”、“订单”等等,甚至根本就没有文件名称。,2、经济活动中,习惯上把要约不全的文字约定起名“协议”。,由于要约不全,仅凭该“协议”还无法进入实质的执行阶段,因此也谈不上索赔。

  • 合同终止后要履行什么义务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 什么原因之下才可以进行合同终止

    第二类是基于合同的目的已经达到,例如清偿、混同。,第三类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合同无效、被撤销。,既然民法典已于第四章中对履行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所以,在本章中,民法典没有重新规定清偿规则,以使法律简约。

  • 合同终止后通常有哪些方面的义务

    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 合同终止是为什么

    第二类是基于合同的目的已经达到,例如清偿、混同。,第三类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合同无效、被撤销。,既然民法典已于第四章中对履行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所以,在本章中,民法典没有重新规定清偿规则,以使法律简约。

  •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包括内容有哪些

    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

  • 什么情况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什么情况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1.清偿:指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的行为【即清偿是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①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③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④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须均合法,其中一个债为不法时,不得主张抵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委托合同终止需要什么条件

    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是什么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包括哪些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 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

  • 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原因包括:合同规定期限届满;保管人返还原物;保管物灭失等,特殊原因包括:合同期限未满,寄托人请求返还或保管人提出返还保管物;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学说上还认为可因保管人之特别承受而消灭。,合同终止时,保管人应返还原保管物,寄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和酬金(以有偿合同为限),如有损害赔偿事宜,也应随之追偿。,抵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事人双方须相互负有义务; ②须双方的义务为同一性质,即同类的给付。

  • 有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合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有哪些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 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几种

    协商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虽然都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但二者有区别,表现在: (1)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而约定解除权是约定将来发生某种情况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3)协商解除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而约定解除权主要是对当事人提供补救,使其有可能通过行使解除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具体方法有哪些

    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采购合同终止。,所谓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包括哪些

    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哪些合同义务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 合同终止的基本问题有哪些

    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有哪些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去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当事人的做法有哪几种

    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果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 采购合同终止的方法有几种

    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采购合同终止。,所谓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没有义务

    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具体是怎样的

    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哪些

    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采购合同终止。,所谓采购合同的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具体有哪些

    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