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不付钱有事吗

2024-05-03 02:00
admin

一、合同签了不付钱有事吗

1、合同签订后不支付合同款,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签完合同不付款是否违约

签完合同不付款当然构成违约。在我国,违约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不能履行、二是延迟履行,三是拒绝履行签完合同不付款就属于拒绝履行,因此属于合同违约情形。双方提前签订合同,对今后的买卖做出约定,在没有履行合同之前,也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如果发生毁约行为,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属于重要条款,作为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无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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