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章会产生哪些法律纠纷

2024-05-11 02:00
admin

二、合同盖章会产生哪些法律纠纷

1、合同盖章会产生以下纠纷:

(1)双方盖章的时间不同的,在最后一方未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不成立所产生的纠纷;

(2)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加盖被代理人合同印章,所产生的纠纷。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合同盖了公章需是否要盖法人章

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要约人可以规定要约承诺限,即要约的有效期限。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即有与接受要约者订立合同的义务;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时间确定。对于超过承诺期限或已被撤销的要约,要约人则不受其拘束。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