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内容有哪些

2024-07-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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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内容有哪些

1、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等。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二、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农民工怎么讨回工资

实践中,因为公司倒闭老板跑路,所以接下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公司老板跑路后并不影响员工采取维权措施,因此员工照样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要填写劳动申诉书,提交能够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等。

2、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因为公司倒闭后,公司债主不仅有被拖欠工资的员工,还有其他的业务债主。所以,为尽快拿到工资,员工即需要采取这一手段。

另外,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员工不仅可以追回工资,还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补偿金。

并且,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的,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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