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授权书没有期限如何处理

2024-09-01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授权书没有期限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授权委托书没有载明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期限,不能补充约定的,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什么是授权委托书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以上就是小编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期限,没有载明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