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法中保全与担保有什么区别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在合同法中保全担保什么区别

1、保全与担保的区别有,保全的方式包括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担保的方式包括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方式;保全是由债权人使的,而担保是由债务人第三人提供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五百三十五条,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主合同无效保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无效;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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