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文件能成为合同吗

2024-07-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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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文件能成为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传真形式达成协议,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诺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

传真件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但司法实践中仍需其它证据补强,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记录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即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可以看出传真文件是可以成为合同,在法律上对此也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也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形式,大家需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有更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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