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是否要赔偿可得利益

2024-05-04 02:00
admin

一、合同解除是否要赔偿可得利益

1、合同解除后是要赔偿可得利益的。但是只有因合同一方违约解除合同造成的现实存在的可得利益才会赔偿,并且需要受害人举证,否则,被害人提出可得利益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揽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承揽合同中需要具备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等内容。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