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履行要素
  • 橱柜定作合同并安装的合同履行地是承揽方还是定作方

    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承揽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应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验收由定作人进行,主要就承揽人完成工作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约定加以检验。

  • 接受货款一方所在地如何确定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以上规定,均采用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的间接认定方法,需要先确定“接受货币一方”,并没有直接采用贷款人或者借款人的表述方式。,(三) 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交货地;(四)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交货地;(五)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交货地。

  •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

    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 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持续实行(也称实践实行)作为一种违约职责完成的条件首要是可执行性。,差错归责是现代社会的一般归责准则,不管社会生活,仍是司法实践均存在这样的一种留传倾向。,一起《民法典》又对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所应承当的违约职责进行了约束,即假如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关于部分丢失是没有预见的或许是难以预见的,那么违约方就对这部分丢失不承当违约职责。

  •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读者如果需要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继续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

  • 不适当履行包括哪些情况

    债权人迟延受领,依法应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受领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如保险费.提存费.运输费等;若为金钱给付义务,债务人可停止支付受领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符合《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债权人还应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合同法》对加害给付未做具体规定,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2024实际履行的使用条件包括什么

    如果非违约方认为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则可以采取这种措施。,另一方面,法律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考虑,也不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强制实施实际履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如何认识合同履行标的

    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2024履约能力审查规定有哪些

    最后,要审查对方签约人的资格民法典规定,合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生效。,但并不能因为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就可以掉以轻心,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与《营业执照》上的姓名相核对。,2、注册资本和净资产,这是合同当事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

  • 合同中对第三人履行的拒绝

    合同中对第三人履行的拒绝, 合同中对第三人履行的拒绝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可能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时;其表达方式可以是明示的,如向债权人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也可以是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如将届期应当交付的特定物另卖与他人。,这一规定显然考虑到了债务人也可能在特殊情况下拒绝第三人的履行。,通常情况下,第三人代为履行是符合债务人利益的,但如果债务人明确反对,且认为如此将损害其利益,则第三人不得代为履行。

  • 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对于自然债务在当事人违约后发生合同履行不能时,因违约方已经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不能让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只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强制实际履行的不足有哪些

    但对如何把握“履行费用过高”,实务中遇到了困难。,第二,是否请求实际履行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因为解除合同旨在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债务人也不再负履行义务,所以它和实际履行是完全对立的补救方法,两者不能并用。

  • 哪些情形下不能适用继续履行

    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比如船已沉没,如果打涝则拆船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得不偿失。,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

  • 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怎么判定

    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怎么判定, 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如何判定 合同一方有没有履行能力,主要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有没有发生变更,如经营的情况、是否丧失信用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方面

    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这同时也是现代民法典发展的趋势所在。,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履行合同我们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合同。

  • 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要式合同不适用实际履行吗

    只有当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时,例如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者履行时间已经逾期,实际履行已经没有意义,则允许只偿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尽管违约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了违约金、赔偿金,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仍应继续履行。,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订立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合同是否以实物履行,以当事人能否获得利润为转移,如果不能得到预想的利润,当事人宁愿赔偿损失,也不愿履行合同。

  • 2024合同中止履行的赔偿问题

    这样,你与对方谈判赔偿时就可以多了一种选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履行方式与约定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不认同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处理,这方面可以咨询律师帮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同中止履行最长时间规定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合同中止履行之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下去,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决定,而这个决定的期限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 合同履行方式能否变更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没有实际履行能不能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怎么处理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

  • 合同履行中有争议是否可以中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况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同没盖章但实际履行如何处理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违反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怎么办

    (但是,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要求定金罚则,因为,定金罚则是专门针对不履行行为而适用的)如果,你们选择继续履行,那么,你们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将对方违约责任的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约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订补充条款,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违约之诉,应用法院的司法强制力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同时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母亲去世了赠与合同怎么执行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或协议未履行多久有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