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

2024-04-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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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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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履行原则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也叫做适当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种类、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

2、损失填平原则

一方当事未全面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填平(损失)原则

3、过错原则

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双方都应当在各自的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责任。

4、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合同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环境发生剧烈变化,若合同继续履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合同内容做重大调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具有定金的性质,目的都是保证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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