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要承担合同的责任吗

2024-05-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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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要承担合同的责任吗

买卖合同,经办人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过错内的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经办人追偿。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买卖合同中经办人如果没有过错那么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有过错那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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