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不合格时有哪些处理方法

2024-03-1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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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交付产品不合格时有哪些处理方法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烦。《民法典》610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同上。

(3)如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54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要防止以下作法:

(1)只是表达不满,不向对方明确提出质量异议。

(2)提出异议,但没有明确的要求。

(3)有异议、要求,但没有对异议的提出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的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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