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退还时间的规定

2024-04-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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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金退还时间的规定

订金是在双方交易失败的时候就可以退。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订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交易习惯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订金单方违约可不可以退

订金单方违约可以退,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交付订金的一方已经履行了债务的;

2、收取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收取订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

5、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的,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除了以上条件,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违约,则要双倍退回订金,如果交付订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另外,订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要先支付一笔款项的时候,我们都会以订金的方式来收取,如果收取方没有规定支付方的要求,那么支付的这笔款项可以双方协商进行退回,订金具有的法律效力没有定金的约束能力强,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一定要想清楚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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